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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建设项目监督注册及竣工验收和备案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黑建质[2008]36号

  各市(地)建设局(建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为切实做好每年度全省建设项目监督注册及验收备案监督管理工作,准确、及时、全面掌握我省建设项目监督注册及竣工验收和备案情况,以保证全省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有效实施并为省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相关信息,特建立建设项目监督注册及竣工验收和备案信息报送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按照《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要求,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项目(含市政安装工程)均应填报。项目按单位工程填报。
  二、填报内容
  按照附表一和附表二要求的内容填报。填表的项目按监督注册和验收备案的先后顺序填写,如有某季度无新增内容情况,各地市监督站也必须填写“此季度无监督注册或验收项目”字样,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日期报送。
  三、统计和报送的截止时间
  各级监督站要指定专人负责报表的统计填写,并按季度报送,做到及时、准确、完整。从2008年1月1日起,每季度统计的截止时间分别为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2月31日,每季度报送截止时间分别为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和下一年1月10日。2008年前两季度的报表必须一并在2008年7月10前报出,在此之前办理完监督注册手续并正在施工的项目必须按附表一填写,在2008年1月1日以后验收备案的项目按照附表二的要求按季度填写。此前,各地市监督站须在2008年6月30日前将报表分管负责人和填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发到电子信箱hljzljd@hljjs.gov.cn。
  四、报送方式
  首先将电子报表发到电子信箱hljzljd@hljjs.gov.cn,然后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报表邮寄到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巴陵街12-4号,邮编150001。
  电子表格请从以下网址下载:
  http://www.hljgcjs.com/gczl/index.htm
  联系人:高晓旭,电话:0451-82718731。
  五、关于漏报的处理
  各市级监督站对所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责任,不得有任何虚假、伪造、隐瞒或重大遗漏,并不得拖延报送,若有漏报,必须在下一个季度补报,漏报不能超过两个季度,同时漏报的项目数不能超过所报季度项目数的5%。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将对各地市监督站填报的报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如有发现超过以上时间或者数量的报表,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将在年度对监督机构考核时,按照相关要求扣减考核评比分数。
  六、县级的报表由各县的监督站负责填写,并按以上的要求时间由各地市监督站负责审核,然后由市级监督站统一上报。
  七、在填表的季度里如有建设项目已竣工但未备案,在附表二里的备案栏里填“无”,并要注明未备案的原因。

附件: 1、附表一:《 年第 季度项目监督注册统计报表》
    2、附表二:《 年第 季度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备案统计报表》

二○○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巴陵街12-4号  联系电话:0451-82718493  E_mail:hljzljd@hljjs.gov.cn
黑龙江嘉建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研发部制作 TEL:0451-53627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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