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地)建设局、省农垦、森工总局建设局: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指南》自2007年4月颁布实施以来,对我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为了进一步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使《指南》更具操作性,经总结一年来实践经验,并进行充分调查研究,现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指南》内容进行调整,并作如下 补充修订:
1、分户验收内容、检验方法、检查数量仍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指南》为依据,记录表格简化为五表一证。
2、将过程控制和分户验收有机结合,以过程控制的轴线、标高抄测作为分户验收的重要内容。现场应保留不少于10%的抽测房间实测标记。
3、切实加大力度抓好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4、每户分户验收合格后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合格证”,并粘贴在室内醒目位置。
附件:
1、室内标高、开间(进深)轴线抽测表
2、地面、门窗、防水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3、水、电安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4、公共部分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5、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记录
6、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合格证
2008年6月12日
|